11月17日,國家衛生健康委和市場(chǎng)監管總局聯(lián)合發(fā)布公告,決定將黨參、肉蓯蓉(荒漠)、鐵皮石斛、西洋參、黃芪、靈芝、山茱萸、天麻、杜仲葉等9種物質(zhì)納入按照傳統既是食品又是中藥材的物質(zhì)(以下簡(jiǎn)稱(chēng)食藥物質(zhì))目錄。
解讀《關(guān)于黨參等9種新增按照傳統既是食品又是中藥材的物質(zhì)公告》(2023年 第9號)
在我國傳統飲食文化中,一些中藥材在民間往往作為食材廣泛食用,即按照傳統既是食品又是中藥材的物質(zhì)(以下簡(jiǎn)稱(chēng)食藥物質(zhì))。本次公布的黨參等9種新增食藥物質(zhì),主要根據《食品安全法》和《按照傳統既是食品又是中藥材的物質(zhì)目錄管理規定》,充分考慮其在我國的傳統食用情況、地方需求以及國際管理經(jīng)驗,并經(jīng)試點(diǎn)生產(chǎn)經(jīng)營(yíng)和風(fēng)險監測,綜合論證確定。具體說(shuō)明如下:
黨參。在《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典》(以下簡(jiǎn)稱(chēng)《中國藥典》)(2020版)收載,為桔??浦参稂h參(Codonopsis pilosula (Franch.) Nannf.)、素花黨參(Codonopsis pilosula Nannf. var. modesta (Nannf.) L.T. Shen)或川黨參(Codonopsis tangshen Oliv.)的干燥根。黨參在山西、甘肅等省份有作為食品原料食用的歷史,主要用于煲湯、煮粥、蒸飯、入菜、火鍋用料、傳統方式泡酒及制作黨參脯等。按照傳統習慣正常食用,未見(jiàn)不良反應報道。黨參不宜與藜蘆同用。
肉蓯蓉(荒漠)。在《中國藥典》(2020版)收載,為列當科植物肉蓯蓉(Cistanche deserticola Y.C. Ma)的干燥帶鱗葉的肉質(zhì)莖。肉蓯蓉(荒漠)在內蒙古等省份有作為食品原料食用的歷史,主要用于燉肉、入菜、制作主食、泡茶、傳統方式泡酒等。按照傳統習慣正常食用,未見(jiàn)不良反應報道。
鐵皮石斛。在《中國藥典》(2020版)收載,為蘭科植物鐵皮石斛(Dendrobium officinale Kimura et Migo)的干燥莖。鐵皮石斛在云南、浙江等省份有作為食品原料食用的歷史,主要用于鮮食、煲湯、入菜、榨汁、泡茶、傳統方式泡酒等。按照傳統習慣正常食用,未見(jiàn)不良反應報道。
西洋參。在《中國藥典》(2020版)收載,為五加科植物西洋參(Panax quinquefolium L.)的干燥根。西洋參在山東等省份有作為食品原料食用的歷史,主要用于泡水、煮粥、煲湯、入菜等。按照傳統習慣正常食用,未見(jiàn)不良反應報道。西洋參不宜與藜蘆同用。
黃芪。在《中國藥典》(2020版)收載,為豆科植物蒙古黃芪(Astragalus membranaceus (Fisch.) Bge.var. mongholicus (Bge.) Hsiao)或膜莢黃芪(Astragalus membranaceus (Fisch.) Bge.)的干燥根。黃芪在山西、甘肅等省份有作為食品原料食用的歷史,主要用于煲湯、燉肉、煮粥、蒸飯、入菜、火鍋、傳統方式泡酒等。按照傳統習慣正常食用,未見(jiàn)不良反應報道。
靈芝。在《中國藥典》(2020版)收載,為多孔菌科真菌赤芝(Ganoderma lucidum(Leyss. ex Fr.)Karst.)或紫芝(Ganoderma sinense Zhao, Xu et Zhang)的干燥子實(shí)體。靈芝在安徽、山東等省份有作為食品原料食用的歷史,主要用于煲湯、泡茶、傳統方式泡酒等。按照傳統習慣正常食用,未見(jiàn)不良反應報道。
山茱萸。在《中國藥典》(2020版)收載,為山茱萸科植物山茱萸(Cornus officinalis Sieb. et Zucc.)的干燥成熟果肉。山茱萸在陜西、河南等省份有作為食品原料食用的歷史,主要用于煲湯、入菜、傳統方式制作果酒、果汁、蜜餞果脯等。按照傳統習慣正常食用,未見(jiàn)不良反應報道。
天麻。在《中國藥典》(2020版)收載,為蘭科植物天麻(Gastrodia elata Bl.)的干燥塊莖。天麻在貴州、云南等省份有作為食品原料食用的歷史,主要用于燉肉、入菜、火鍋等。按照傳統習慣正常食用,未見(jiàn)不良反應報道。過(guò)敏體質(zhì)人群不宜食用。
杜仲葉。在《中國藥典》(2020版)收載,為杜仲科植物杜仲(Eucommia ulmoides Oliv.)的干燥葉。杜仲葉在湖南、河南等省份有作為食品原料食用的歷史,主要用于入菜、煮粥、泡茶、制作主食等。按照傳統習慣正常食用,未見(jiàn)不良反應報道。
上述物質(zhì)作為食藥物質(zhì),建議按照傳統方式適量食用,孕婦、哺乳期婦女及嬰幼兒等特殊人群不推薦食用。傳統方式通常指對原材料進(jìn)行粉碎、切片、壓榨、炒制、水煮、酒泡等。上述物質(zhì)作為保健食品原料使用時(shí),應當按照保健食品有關(guān)規定管理;作為中藥材使用時(shí),應當按照中藥材有關(guān)規定管理。